萬物皆有毒 關鍵在劑量
現(xiàn)代醫(yī)學鼻祖、瑞士醫(yī)生巴拉塞爾薩斯有一句名言:“萬物皆有毒,關鍵在劑量”。這么說“長期大量”似乎是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但科學家在描述具體事物的時候一般不會這么籠統(tǒng)的說,否則就有不懂裝懂之嫌。嚴謹?shù)恼f法一般包括:人群特征,比如成人、兒童、女性等;攝入的時間長度和頻率,比如終生每天、連續(xù)一周、單次攝入等;攝入途徑,比如吃進去、吸進去、皮膚接觸等;攝入量(和體重有關);健康效應等。
在蘇泊爾[-0.58% 資金 研報]錳超標事件中,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給出的科學意見就有這樣的描述,“成人終生每天攝入10毫克錳不會產(chǎn)生健康危害”。所以下次當你看到新聞報道中籠統(tǒng)的“長期大量”的描述時,可以默認有夸大其詞的成分,不妨追問:到底多大的量、到底多長時間、具體危害是什么?
在食品安全領域,探究劑量和毒性關系的學問叫做毒理學!叭f物皆有毒”其實嚴格來講最適用于毒理學中的急性毒性,比如短期內(nèi)喝水過多可引起水中毒,一下子吃1斤鹽可能會要你命。但毒理學研究不僅限于急性毒性,還包括亞慢性和慢性毒性、遺傳毒性、致畸性、致癌性等,比如三聚氰胺的急性毒性比食鹽還弱,但這并不等于它比食鹽安全,因此風險管理的決策需要建立在對物質(zhì)毒性的全面了解上。
對于食品添加劑、農(nóng)藥、獸藥這些投入品,必須從各個角度全面評估其毒性程度,確保不會構(gòu)成健康威脅才會被批準使用,否則就應該尋找其他替代品。比如食品添加劑的使用限量就已經(jīng)考慮了終生每天、所有可能的食品種類、最大食用量和個體差異等多個因素,留下了足夠的安全邊界,所以要吃出健康危害幾乎不可能。
對于三聚氰胺、蘇丹紅、瘦肉精等違法添加物,管理措施是“0容忍”,只要用了就嚴懲不貸。無論是否造成實際健康危害,都不影響違法行為的認定。食品安全法的修訂也將打擊的重點從結(jié)果轉(zhuǎn)變到行為,可以解決以往因為“沒吃出毛病”而難以量刑的問題。當然在重拳打擊的前提下,可以用劑量效應關系加以合理解釋,緩解社會的不安情緒,比如“終生每天吃1000個蘇丹紅鴨蛋才有可能因此得癌癥”。
對于真菌毒素、致病微生物、重金屬等天然存在或難以避免的物質(zhì),一般是通過一系列的管理措施(不僅限于標準),限制它們在食品中的含量。比如大米中的黃曲霉毒素B1是很強的致癌物,當然是吃的越少越好,但是不是限量越嚴越好呢?如果僅考慮公眾健康,答案是肯定的,但其他因素也不得不考慮。
如果限量為0(不得檢出),則我國三分之二的大米不能端上餐桌,由此帶來的食品供應問題幾乎無解,是不可接受的。如果限量設為5微克每公斤,則依然有10%的大米不能給人吃。如果設為10微克每公斤則基本上不會有糧食損失,但相對于5微克每公斤,每年每百萬人口將增加肝癌患者1人。
此時科學家要在5和10之間做出利弊權(quán)衡,一邊是損失10%的大米,一邊是百萬分之一的癌癥風險。由于在國際通行的公共衛(wèi)生理念中,百萬分之一的風險可以忽略不計,因此兩相權(quán)衡,我國大米黃曲霉毒素B1限量定為10微克每公斤是合理的。選擇“10%的大米”而不選“人命”似乎有點殘酷,但這樣的犧牲也是換取了最大的社會效益。相反,如果對劑量和毒性的關系缺乏科學認識,則可能導致錯誤的管理決策,令公眾利益受損。
可以說人類一直是在和毒物共舞,只不過現(xiàn)代文明的發(fā)展不可避免地會帶來新物質(zhì)和新挑戰(zhàn),而且科學的不斷進步也會將越來越多的毒物揭示出來。盡管我們不可能百毒不侵,但通過科學的風險控制手段,筑起一道有效的防護屏障,面對“長期大量”的恐嚇是完全可以做到“處亂不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