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湖北新聞9月7日電 (方達星 張恒)9月6日,湖北省通山警方向媒體披露該縣首起非法提供公民信息案,通山某銀行一職員以最高每條50元的價格非法出售800余條儲戶信息。
今年8月初,通山警方接到一起上級交辦的非法提供公民信息案,移交的線索只有一個QQ號 ,民警通過縝密偵查,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浮出水面。
陳程(化名)原本是通山一家銀行的正式員工,工資待遇還不錯,這樣一份安穩(wěn)又體面的工作令很多人羨慕。然而,陳程并不滿足,上班一年多,他一直羨慕同學有私家車。
今年一月初,在湖北省孝感市一家銀行上班的同學張某打來電話,讓陳程利用工作便利,給他提供一些儲戶的銀行信息,并以每條信息50元作為報酬。銀行雖有明文規(guī)定,嚴禁對外泄露儲戶信息,但控制不住內(nèi)心貪婪的陳程決定鋌而走險,兩人之間的“交易”就此開始。
陳程起初偷偷用手機拍照獲取儲戶信息,后來擔心被發(fā)現(xiàn),他就用手抄記錄每一條儲戶信息,然后通過QQ發(fā)給張某,張某則通過支付寶付款。直到今年8月11日,當民警突然出現(xiàn)在銀行的那一剎那,陳程深知東窗事發(fā)。
民警查明,陳程利用工作便利,將查詢到的儲戶個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證號、銀行卡號、賬戶余額、手機號)以每條20元至50元不等的價格賣給了張某,初步統(tǒng)計,陳程共非法售賣信息800余條,非法獲利4萬余元。
而張某以50元一條從多家銀行職員買到儲戶信息,再以每條信息120元至180元不等的價格轉(zhuǎn)賣,1400多條儲戶信息被他出售,非法獲利近20萬元。
辦案民警介紹,電信詐騙層出不窮,泄露個人信息往往是詐騙犯罪的源頭。這些儲戶信息被出售后,有可能會被不法分子利用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據(jù)刑法規(guī)定,國家機關(guān)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y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guī)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wù)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深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