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楊蔚 通訊員昌法)為了過把警察癮,男子竟偽造人民警察證,冒充民警檢查KTV。昨天,武漢晚報記者從武昌區(qū)法院獲悉,該男子因此付出5個月拘役的代價。
1987年出生的鄭某,武漢本地人。因孔武有力,大專畢業(yè)后先后做過體育老師、格斗教官,但鄭某一直都向往當警察。今年4月中旬,為了過把癮的鄭某,干脆直接找人為其偽造了一張人民警察證,再在網(wǎng)上給自己置辦了套仿造的警服、警用裝備。
4月30日4點,鄭某著一身警察行頭,來到武昌區(qū)小東門歌城內(nèi),拿著偽造的警察證,對正在營業(yè)的KTV歌廳進行“突襲檢查”。工作人員和客人見其形跡可疑,問他一些情況,鄭某卻含糊不清,便私下偷偷報了警。隨后,鄭某被趕來的民警當場抓獲。
武昌區(qū)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鄭某擾亂社會公共秩序,偽造國家機關證件,冒充人民警察,其行為已構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鑒于被告人鄭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當庭自愿認罪,可酌情從輕處罰。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鄭某犯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判處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武昌區(qū)法院解釋道:一般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會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而對于情節(jié)嚴重的,將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