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軟約束還表現(xiàn)在金融體系方面。

  “地方融資最早是由國開行貸款,國開行是政策性銀行,貸款期限比較長,成本也比較低。”魏加寧說,“按道理應該是政策性銀行往前沖,商業(yè)銀行往后撤。事實恰恰相反,商業(yè)銀行沖過去給平臺貸款?!?/p>

  商業(yè)銀行等金融機構大多是國有控股企業(yè),與當?shù)卣星Ыz萬縷的聯(lián)系,由于有政府部門的擔保,銀行和金融機構在給融資平臺公司或政府所屬企業(yè)提供資金時往往放松審查標準。有數(shù)據(jù)顯示,地方債務的近80%來自商業(yè)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貸款。

  如何防控債務風險?

  在經(jīng)過反復斟酌后,2014年10月初國務院發(fā)布了《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即43號文)。這也被認為是迄今關于地方債事項最全面的權威文件。

  43號文規(guī)定,截至2014年底的存量債務余額應在2015年1月5日前上報;從2016年起,只能通過省級政府發(fā)行地方政府債券方式舉借政府債務。

  為了落實43號文,財政部在2014年10月下旬又印發(fā)了配套文件《地方政府存量債務納入預算管理清理甄別辦法》,首次明確了哪些債務由企業(yè)負責,哪些債務歸屬地方政府,最終成為地方政府的直接債務。

  根據(jù)財政部發(fā)布的甄別辦法,地方債將被分為四類:一般債務,即項目沒有收益、計劃償債來源主要依靠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債務;專項債務,即項目有一定收益、計劃償債來源依靠項目收益對應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qū)m検杖?、能夠?qū)崿F(xiàn)風險內(nèi)部化的債務;混合債務,即項目有一定收益但項目收益無法完全覆蓋的,無法覆蓋的部分列入一般債務,其他部分列入專項債務;通過PPP模式(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轉(zhuǎn)化為企業(yè)債務的,不納入政府債務。

  今年兩會期間,財政部表示,經(jīng)國務院批準,近期已下達地方存量債務1萬億元置換債券額度,允許地方把一部分到期的高成本債務轉(zhuǎn)換成低利率的地方政府債券。

  所謂置換,就是在財政部甄別存量債務的基礎上,把原來融資平臺代表政府的理財產(chǎn)品、銀行貸款,期限短、利率高的債務置換成低成本、期限長的債務。

  目前,地方政府一些即將到期的銀行貸款,一般是3到5年,如果通過置換能延長期限,比如說置換成7年、10年,那么債務流動性風險就會降低。

  按照此次財政部下達地方存量債務1萬億元置換債券額度測算,如果把一部分到期的高成本債務轉(zhuǎn)換成地方政府債券,由于政府債券利率一般較低,匡算地方政府一年可減少利息負擔400億到500億元。

  根據(jù)2013年末的全國債務審計結果顯示,2015年將有1.9萬億元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到期。此外,到期的地方政府負有擔保責任和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分別為3198億元和5995億元。

  從之前提出的債務甄別到此次的萬億規(guī)模置換,對地方政府來說,中央要把地方政府存量債務逐漸顯性化的過程已經(jīng)非常清晰。

  “比較以前地方債務的處理意見,這次中央對地方債的清理實際上是把債務顯性化的過程。只有清晰了債務的結構才能有明確的置換方式,對地方政府來說,有利于緩解他們的壓力。”中國社科院財經(jīng)院研究員楊志勇分析說。

  不過,置換本身,雖然可以有效緩解地方政府的壓力,但并不會減少這些巨額債務的數(shù)額。

  因此,有評論認為,從長遠考慮,改革完善分稅體制、轉(zhuǎn)變政府職能、強化約束監(jiān)督機制及完善地方官員政績考核體系,才是解決地方債務問題的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