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湖北檢察機關依法對余春存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湖北省十堰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余春存(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荊門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余春存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荊門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余春存利用擔任十堰市民政局局長、竹溪縣長、竹溪縣委書記、十堰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單位和個人的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網(wǎng)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