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一老人在鄭州向美國郵寄古錢幣時被逮捕,當事人原本要被判重刑,但案件偵破單位最后以撤案收場。老人在看守所度過了810天。日前,他向辦案單位提出3450萬元的國家賠償申請。

  □本社記者 李曉磊

  發(fā)自武漢、鄭州

  2月7日下午,蔣季春來到鄭州海關緝私局法制科,他向該局遞交了3450萬元的國家賠償申請后,工作人員頗為驚訝。

  蔣季春今年73歲,是湖北省武漢市一名退休工人。8年前,他因在鄭州向美國郵寄古錢幣,被鄭州海關緝私局抓獲。

  當年,該案轟動一時,媒體稱之為河南“首例走私古錢幣案”,中央電視臺對此還進行了長達16分57秒的專題報道。蔣季春徹底背上了文物販子的惡名。

  但蔣季春歷經(jīng)刑拘、逮捕、公訴后,案件卻意外回到原點。法院先中止審理了此案,檢方又撤回起訴,鄭州海關緝私局最終撤銷了案件。這個過程中,蔣季春在看守所被羈押810天。

  民主與法制社記者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蔣季春案之所以出現(xiàn)顛覆性變化,是因為案件偵辦單位和法院分別委托的文物鑒定機構(gòu),對文物級別做出了截然相反的鑒定結(jié)果。

  河南省文物局官員吳天(化名)表示:“從程序上說,雙方鑒定都沒問題,但該依據(jù)哪種結(jié)果,在制度上有缺陷,這種短板和不足,短期內(nèi)難以解決?!?/p>

  向美國郵寄古幣被逮捕

  蔣季春往國外郵寄古錢幣起因是為了兒子。當時,他的兒子在美國讀書,為了讓其在異國有更廣的社交,蔣季春從國內(nèi)購買了古錢幣郵寄過去。最開始,蔣的兒子只是拿古錢幣送人,后來變成了銷售,而且需求量越來越大。

  蔣季春說,這些古錢幣大多從武漢一個文物市場購買,其中有戰(zhàn)國時期刀幣,也有唐朝和宋朝等年間的圓形錢幣,“都是一般文物,并不值錢,我常常論斤買?!?/p>

  “北宋時期的錢幣,最開始為20元1市斤,后來每市斤漲到30元,最高時也才50元,而刀幣價格早先是20元1個,最貴時為每個100元。”蔣季春還稱,“這種古錢幣,在各地文物市場上,都大量存在?!?/p>

  從2004年起,蔣季春開始在武漢向美國郵寄古錢幣,但他并未向海關申報及取得文物出境鑒定部門核發(fā)的《文物出境許可證》,因此曾遭受過行政處罰。

  后來,他只好轉(zhuǎn)戰(zhàn)西安、鄭州等地郵寄。

  2008年9月27日,蔣季春以“ZhangDawei”名義,分別在鄭州市郵政局鐵路局郵政所、大學路郵政所、淮河東路郵政所、花園路郵政所向美國寄出4封國際掛號信,在信中,他夾帶了23枚保存完整的刀幣和8枚圓形錢幣。

  寄出后,蔣季春返回武漢。然而他不知道的是,這些信件被鄭州海關查獲。

  2008年11月6日,鄭州海關緝私局委托河南省文物鑒定委員會對涉案物品進行鑒定,該委員會由河南省文物局文物安全處管理,省內(nèi)各個文物類別的頂級專家都在里面。

  11月7日,委員會成員夏志峰、王龍正、陳敏對涉案文物做出“豫文物鑒字[2008]第52號”(簡稱52號鑒定)鑒定,認為23枚刀幣是戰(zhàn)國時期趙國鑄造的流通貨幣,8枚圓形錢幣,是唐朝皇帝肅宗李享年間鑄造的貨幣,兩者均是“三級文物”。

  這些專家采取的是最傳統(tǒng)的鑒定方法,他們根據(jù)歷史上不同時期古錢幣的特征,依據(jù)《文物藏品定級標準》(文化部2001年第19號令),通過對鑒定涉案物品的外部形態(tài)進行觀察、分析、判斷后,確定除涉案物品的年代、真?zhèn)魏图墑e。

  雖然拿到鑒定結(jié)果,但因蔣季春沒使用真實姓名,鄭州海關緝私局很長時間內(nèi)無法鎖定蔣季春。

  2009年3月12日,蔣季春再次以“JuanGao”名義,在鄭州市大學路郵政所向美國郵寄古錢幣時被抓獲。當天,他已在多個郵政所寄出374枚古錢幣。同日,鄭州海關緝私局在蔣居住的旅店內(nèi),還查獲了他準備寄往美國的1484枚古錢幣。

  后經(jīng)河南省文物鑒定委員會鑒定,374枚古錢幣皆為“一般文物”,但屬國家禁止出境文物,另外1484枚古錢幣中,有12枚是贗品,剩余1472枚古錢幣也全是“一般文物”,均禁止出境。

  當天,蔣季春被鄭州海關緝私局刑事拘留,后羈押在鄭州鐵路公安處看守所。

  2009年4月9日,蔣季春因涉嫌走私文物罪,經(jīng)鄭州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次日由鄭州海關緝私局對其執(zhí)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