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賈雪梅)女白領(lǐng)出資購買價值百萬的房子,將房子登記在自己和男友兩人名下,兩人還沒結(jié)婚便分手,男友意外死亡。男方父母上門要繼承兒子的房產(chǎn),合法嗎?

  2012年,公司高管小麗(化名)與小林(化名)相識、相愛。小麗比在事業(yè)單位工作的男友收入高很多。2013年,小麗一人出資在武昌購買了100多平米的房子,該房總價100多萬元,小麗首付30多萬元,又以個人名義按揭貸款80多萬元,由小麗每月還貸。當(dāng)時小麗買房簽合同時,經(jīng)男友小林一再要求,小麗同意將房子登記在兩個人名下,雙方共有該房。

  然而,小麗和男友因為結(jié)婚事宜無法達成一致,2014年雙方解除婚約,但小林一直沒配合小麗將房屋過戶。今年下半年,小林意外死亡。近日,小林的父母找到小麗,要求繼承小麗贈給兒子的房產(chǎn),無助的小麗向晨報律師圈求助。

  晨報律師圈公益律師李玉芳解釋,小麗婚前贈房行為屬于“附條件贈與行為”,因男女雙方最終沒結(jié)婚,贈與目的落空,其贈與行為喪失法律效力,其前男友取得房產(chǎn)便失去合法依據(jù),其父母無權(quán)繼承房產(chǎn),小麗可起訴對方,要求法院判決該房歸其一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