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網上購物漸漸成為人們的一種生活方式。然而,由于網上銀行及網絡支付的安全監(jiān)管尚欠火候,使用人缺乏安全防范意識,導致了很多不必要的矛盾糾紛發(fā)生。目前銀川市興慶區(qū)法院發(fā)布的一起有關銀行卡糾紛的典型案例正向廣大市民提醒,網銀雖便捷、使用需謹慎。
2013年元旦放假,李某和朋友小聚喝了點酒,不勝酒力的李某喝醉后直到第二天下午才醒過來。哪知醒來后李某被手機中的十幾條短信驚出了一身冷汗,短信內容顯示其銀行卡通過支付寶消費達3.7萬余元。李某立即掛失,但是此卡的網銀余額僅剩幾十元。隨后李某與開戶行和支付寶進行交涉,銀行稱3.7萬余元的付款符合網銀支付的流程,屬于正常的網銀交易,銀行并不存在過錯。而支付寶稱自己僅是一個付款媒介,沒有審核的責任,故支付寶也不存在過錯。無奈中李某將銀行及支付寶起訴至法院,要求銀行及支付寶賠償其網銀賬戶損失的3.7萬余元。
庭審過程中,對于付款如何發(fā)生、由誰操作、銀行及支付寶有無過錯等問題,幾方當事人均各執(zhí)一詞。承辦法官發(fā)現涉案3.7萬余元的收款方均是上海一家網絡游戲公司,付款用途是購買游戲幣,且付款分十幾次,金額從五百到幾千元不等,不像是他人惡意盜刷。庭后,法官聯系了該網游公司,調取了付款人的注冊信息。結果讓大家非常吃驚,原來付款人就是李某上初中的兒子。事實證明,涉案3.7萬余元均被李某的兒子通過網銀購買了游戲幣。李某得知這個結果后很吃驚,并表示他此前曾問過兒子幾次,兒子都說不知道。雖然結果讓人難以接受,但李某思考再三還是撤回了起訴。
承辦法官提醒,網民網絡購物或其他需使用網上銀行的情形時,一定要妥善保管網銀的U盾、密碼、個人身份信息等相關資料,特別是在網銀使用和網上購物方面,家長應對孩子進行正確的引導。同時,當發(fā)生銀行帳戶異常時,須及時與銀行進行溝通,避免損失擴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