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人羅明(化名)帶著弟弟和嬸子分別在湖北、北京等地租住房屋,生產“風濕骨痛膠囊”“風濕圣藥”等假藥,通過網絡公司進行廣告推廣,光推廣費用就高達200余萬元。結果,這個制售假藥的家族被淮安洪澤警方端掉,記者24日了解到,經淮安市洪澤區(qū)檢察院公訴,羅明等三人均因生產、銷售假藥罪被判處三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同時被罰款100萬至800萬。

  2014年10月,洪澤警方接到本地居民陳女士報警,反映自己被一家黑診所“醫(yī)生”欺騙,服用了來歷不明的“假藥”,導致自己身體極度不適、病情加重。接到報案后,公安機關于當日立案偵查,迅速將涉嫌銷售假藥的“醫(yī)生”孫彪(化名)抓獲,并從其住處搜出“風濕骨痛膠囊”“風濕圣藥”等來歷不明藥品60多盒以及數十張疑似網絡購藥快遞單。經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鑒定,該批藥品全部為冒用他人批準文號的假藥。據孫彪交代,自己并沒有行醫(yī)資格,只是靠著從網上學來的醫(yī)學常識,開了一家所謂的“中醫(yī)養(yǎng)生會所”,并以網購藥品的形式,給人治療類風濕、關節(jié)炎、神經痛等慢性疾病。

  根據孫彪的交代以及他所開黑診所內的快遞單,洪澤警方先后多次遠赴武漢、北京等地進行調查取證,2015年5月,在當地警方協助下,羅明兄弟與他們的嬸子在北京租住地被成功抓獲。

  經洪澤區(qū)檢察院公訴,洪澤區(qū)法院最終判處羅明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八百萬元,羅明的弟弟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而他們的嬸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并且禁止她在緩刑考驗期間內從事藥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

  假藥生產銷售鏈

  從“上家”手中買來半成品

  據羅明交代,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期間,他在未取得相關部門審批的情況下,從陳某(已判決)手中購進半成品藥品,包裝生產冒用他人批準文號的“風濕骨痛膠囊”等藥品,并以北京協和醫(yī)學院附屬風濕骨病康復中心等名義對外銷售。他弟弟負責包裝、發(fā)送假藥,而他們的嬸子則充當客服角色,負責接聽電話等事宜。

  網絡推廣假藥花了200多萬

  據羅明等人交代,他們通過北京某網絡公司違規(guī)發(fā)出虛假宣傳,采取快遞物流發(fā)貨,向北京、湖北、江蘇等地數千名患者銷售假藥。

  根據辦案機關查明,羅明等人為了吸引受害者上當受騙,也是不惜花血本,單支付給北京某網絡公司在互聯網上的推廣費用就高達200余萬元,而他們通過物流公司代收的貨款額也高達530余萬。

  “冒牌醫(yī)生”網購假藥

  隨后本案中涉嫌銷售假藥的“醫(yī)生”孫彪在網上看到武漢某藥品公司招商廣告,聯系購進這些藥品。孫彪還交代,對方每次都是通過快遞公司發(fā)貨,藥品貨款也是由快遞公司代收。而陳女士從他這里購買并服用的“風濕骨痛膠囊”就成了這起特大假藥案案發(fā)的關鍵。(通訊員馬強陳一群魯海軍記者朱鼎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