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晚19時許,湖北省大冶市東岳路派出所民警接到一女子報警:“你們快來救我,我男朋友在打我?!泵窬⒖腾s到東岳路一出租屋,將涉事的一對男女帶回派出所調(diào)查。

  經(jīng)了解,男子叫小明(化名),25歲;女子叫小月(化名),30歲。一年多前,兩人認(rèn)識并確定戀愛關(guān)系,五年的年齡差距在當(dāng)時并沒有影響他們的感情??蓵r間久了,小明的家人覺得女方年齡較大,不贊同他們繼續(xù)在一起。而小明也認(rèn)為小月不適合自己。

  近日,小明向小月提出分手,而小月對分手不能接受,多次苦苦挽留,要求復(fù)合,可小明鐵了心不答應(yīng)。

  2月 21日晚,小月前往小明的住所找其理論。但任憑小月如何叫門,小明就是不開門。憤怒之下,小月將小明的房門踢壞,小明也很生氣,隨后上前與小月發(fā)生肢體沖突。

  在派出所,雙方唇槍舌劍吵了一個多小時。小月稱分手可以,但要小明賠償其在戀愛期間為小明所花的錢。小明稱小月沒有花什么錢,就給他買了一根價值1000元的釣魚竿,之前就將魚竿退還給了小月。此外,小月還偷偷對民警表示,要小明賠錢只是為了讓他不和自己分手。

  最終,經(jīng)過民警協(xié)調(diào),小明和小月都冷靜了下來,各自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