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線北京4月15日電(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桂杰) 今天下午,詩人柳忠秧訴湖北作協(xié)主席、作家方方名譽侵權案終審判決有了結果,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判決認為方方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柳忠秧“把所有評委搞定”,判決方方立即刪除侵害柳忠秧名譽權的兩條微博及評論、轉發(fā)文字,在其新浪微博上刊登道歉聲明,并向柳忠秧支付精神撫慰金2000元。

  “柳方”文壇侵權案一度被稱為世紀大戰(zhàn),訴訟案由起因于2014年魯迅文學獎評審過程中,方方發(fā)微博,斥責湖北省一詩人“四處活動,搞定評委”,柳忠秧個人與其詩作迅速成為了網絡熱點。

  柳忠秧認為方方涉嫌造謠、誹謗,對其名譽造成了損毀,遂對方方提起了民事訴訟,要求法院判令方方刪除有關微博和言論,并以書面形式賠禮道歉,將經過其認可的道歉信內容在方方個人新浪微博及三家以上全國性媒體上刊登發(fā)布。在經濟賠償方面,要求方方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1萬元,并承擔所有訴訟費。

  2015年11月4日,一審判決之后,方方曾公開發(fā)表微博表示:“今天有記者電話我,柳忠秧告我的官司法院判我敗訴。目前我尚未見到判決書。柳忠秧作為‘著名詩人’,既是公眾人物,又是湖北作協(xié)會員。當他在評獎前夕進行了那么多違規(guī)活動后,我對他作公開不點名批評,既無過錯,亦不違法。法律是用來揚善抑惡伸張正義的,而非相反。我上訴毫無疑問,道歉絕無可能?!?/p>

  對此,華中科技大學學生張松超認為,即便是公眾都愿意相信并支持方方,但在具體的司法判決過程當中,亦要遵循法治思維,恪守“疑罪從無”的原則。著名法學家伯爾曼曾說過,“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從這個層面說,方方敗訴后表示“坐牢也不道歉”,就有些意氣用事。

  柳忠秧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時說:“方方的造謠和誹謗對我造成的傷害是用語言無法形容的,作為公民,我呼吁方方女士遵守法律的判決,也希望她能夠恪守習近平總書記為干部劃出的四條底線:法律底線、紀律底線、政策底線、道德底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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