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4日至10月11日,湖北省委巡視組對武漢市蔡甸區(qū)進行巡視期間,發(fā)現(xiàn)前任區(qū)委書記、現(xiàn)任市發(fā)改委主任吳清涉嫌嚴重違紀。在巡視組與其約談時,吳清藐視巡視、態(tài)度惡劣,竟然拍桌子說狠話,出口傷人、對抗組織?!?/p>

  2015年8月14日,中紀委官網(wǎng)發(fā)布的《〈巡視工作條例〉背后的故事(一)》,就讓湖北省武漢市發(fā)改委原主任吳清這個50歲的正局級干部瞬間“出了名”,之后媒體的轉載報道更是讓他成了眾所周知的“人物”。10天后的2015年8月24日,其涉嫌受賄線索被移交給武漢市檢察院,同年9月22日,該院正式以受賄罪對吳清立案偵查。

  2016年6月13日,武漢市檢察院對吳清受賄案提起公訴。2017年5月18日,吳清因受賄罪被武漢市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

  “幫”弟弟,“賣出”22個工程項目

  吳清的最大一筆受賄款來源于武漢一家裝飾設計公司老板黃某,據(jù)查,從2008年10月至2014年5月,吳清先后15次單獨或通過自己的弟弟、弟媳收受黃某給予的賄賂款共計78萬余元。

  吳清與黃某相識于湖北川渝商會,2006年6月商會成立時,祖籍四川達州的吳清被聘為商會顧問,重慶人黃某則是商會理事,兩人因此有過一面之緣。此時的吳清,從武漢市蔡甸區(qū)區(qū)長調任該市工商局長剛一年。

  巧的是,吳清的弟弟吳某和弟媳馮某卻與黃某熟識。商會成立后不久,吳某告訴吳清,自己曾在黃某的公司當過業(yè)務員,并邀請吳清到該公司參觀考察。這次考察,吳清對黃某的公司留下了很好的印象,并與黃某互留了聯(lián)系方式。

  2007年4月,吳清主持召開局長辦公會,通過了“2007年工商系統(tǒng)基層建設立項計劃”。獲悉此信息后,吳某帶著黃某來到吳清的辦公室,表明黃某公司想做工商系統(tǒng)的改造、維修工程,請吳清給予支持。吳清當場打電話叫來了該局辦公室和財務處負責人,將兩人介紹給黃某認識,并告訴黃某“以后項目方面有什么事,直接找他們”。

  這之后,黃某的公司陸續(xù)中標了武漢市工商系統(tǒng)的一系列工程,黃某也按照事先與吳清弟弟和弟媳的約定,每項工程給予他們5%的提成。

  2008年下半年的一天,吳某到哥哥吳清家看望母親時,將他們夫婦從黃某公司拿提成的事告訴了吳清,吳清表示認可。然而,當?shù)弥獏悄硨㈠X都交給妻子馮某后,吳清很生氣。在吳清心里,他之所以關照黃某的公司,主要是為了幫助弟弟改善一下經濟條件,在強勢的妻子面前提高一下家庭地位,不想目的落了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