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wǎng)友將陳某的曬圖及對話記錄發(fā)到了網(wǎng)上網(wǎng)友將陳某的曬圖及對話記錄發(fā)到了網(wǎng)上

  9月14日,家住黃石鐵山友愛路某小區(qū)的陳某(26歲,黃石大冶還地橋人),因容留他人吸毒被黃石市公安局禁毒支隊刑事拘留。此時的他懊悔不已,但為時已晚。

  6月17日下午,陳某與關系要好的三位同學一同在黃石鐵山小學旁的麻辣燙吃晚飯。飯后,同學汪某故作神秘地告訴其他三人,自己身上有“貨”(毒品麻古),并邀請大家一起“玩”一下。因為覺得到黃石市內開房“玩”太遠,大家便提議到住在鐵山的陳某家中去。

  一開始,陳某并不愿意,覺得同學吸毒玩得太瘋狂,但在同學地極力要求下,講義氣的他最終還是點頭應允。

  到家后,陳某的同學“嗨”了起來,迫不及待地開始吸毒。從未親眼見識過吸毒的陳某看到眼前同學享受的模樣,感覺非常新鮮、刺激,不禁拿出手機將他們拍下作“紀念”。

  幾天后,陳某與網(wǎng)友聊天時,興奮地將當日的照片曬出來炫耀,并吹噓自己吸毒,沒想到網(wǎng)友竟將此照片發(fā)到了微博上,造成了極壞的影響。

  黃石市公安局獲悉此消息后,高度重視,立即對此事展開偵查。6月20日,黃石市公安局禁毒支隊民警將當時吸毒的汪某、盧某抓獲,并予以行政處罰。兩人均對自己吸毒的事實供認不諱,并表示當時是在陳某家吸的毒,且陳某在場。由于當時陳某拍攝的照片中只顯示兩人吸毒(根據(jù)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相關規(guī)定,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應予立案追訴),陳某又拒不承認自己在場,且經(jīng)過尿檢確認陳某并未吸毒,因此,在證據(jù)不足的情況下,警方當時并未將陳某繩之以法。

  但警方并未就此放棄。8月17日,經(jīng)過近兩個月的偵查,黃石禁毒民警將當日在場吸毒的第三名男子戴某抓獲。據(jù)戴某交代,當時他和汪某、盧某確實是在陳某家中吸毒,且陳某在場。

  經(jīng)過進一步調查,在掌握足夠證據(jù)后,9月14日,黃石市公安局禁毒支隊將陳某刑事拘留。此時,年輕的陳某才意識到容留他人吸毒也是犯罪,但為時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