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8月18日電(記者鄭赫南) 記者今天從最高人民檢察院了解到,湖北省宜昌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王宏強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湖北省檢察院偵查終結,移送湖北省荊州市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荊州市檢察院已依法向荊州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宏強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荊州市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王宏強利用其擔任宜昌市副市長(分管城建)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或者索取他人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本報北京8月18日電(記者鄭赫南) 記者今天從最高人民檢察院了解到,湖北省宜昌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王宏強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湖北省檢察院偵查終結,移送湖北省荊州市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荊州市檢察院已依法向荊州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宏強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荊州市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王宏強利用其擔任宜昌市副市長(分管城建)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或者索取他人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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