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8月18日電 據(jù)最高人民檢察院網(wǎng)站消息,湖北省宜昌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王宏強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湖北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移送湖北省荊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湖北省荊州市人民檢察院已依法向湖北省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宏強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湖北省荊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王宏強利用其擔任宜昌市副市長(分管城建)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或者索取他人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