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春節(jié),湖北武漢女子陳艷是在看守所度過的,她至今清楚地記得,自己在看守所呆了54天。
“副省長寫的字能值5萬元么?”陳艷說,她目前處于取保候審期間。將陳艷“送進”看守所的,是一副寫有“湖北省戶外廣告商會”9個字的字,而這幅字是由湖北省原副省長所題的。2015年11月,陳艷將這幅字從中間撕斷。
陳艷說,2015年8月2日凌晨,她遭遇了丈夫傅某的家庭暴力。萬般無奈下,她向警方報案,不久后,江漢區(qū)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傅某有期徒刑一年(自2015年8月29日起至2016年8月29日止)。陳艷介紹,其丈夫傅某曾任湖北省戶外廣告商會會長,福星國際商會大廈1713室是其與丈夫的共同財產(chǎn)。傅某是1713室的房屋所有權人。陳艷介紹,被她撕毀的那幅字就掛在1713室內。2015年11月4日,她進入此屋把鎖換了,準備搬回自家房子辦公,不料第二天不知誰把鎖又換了。當她第二次進入此房屋時,一時生氣將這幅字撕成兩截。
“但沒想到,這幅字會帶來這么大的麻煩,他們會這樣報復我?!标惼G說。傅某親友報案說她損壞公司財物,經(jīng)一家評估公司評估,這幅由原副省長韓某某題寫的字評估價值為5.0879萬元,江漢區(qū)物價局價格認定也是5.0879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韓某某是湖北省原副省長,2006年1月10日湖北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在武漢閉幕,會議決定接受其辭去湖北省副省長職務的請求。而據(jù)新華網(wǎng)2016年1月30日報道,韓某某曾任湖北省副省長。現(xiàn)為中國書法家協(xié)會會員、中國作家協(xié)會會員、中國攝影家協(xié)會會員。其書法堅持以古為師,碑帖兼融???、行、草、隸、篆諸體皆擅,尤以行草見長,并形成自己的風格。韓某某多次舉辦個人書展,并有作品參展獲獎,發(fā)表出版多部書法著作和書法專集。
隨后,2016年1月25日,新華街派出所將陳艷控制。1月26日,武漢市公安局江漢分局以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將陳艷刑事拘留,2月5日,她被逮捕。3月18日,陳艷被取保候審。經(jīng)陳艷家人反復要求,江漢分局委托湖北省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進行價格認證。但湖北省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回復江漢分局,并讓江漢分局回復以下問題:這幅專有題詞字畫能否在市場上正常交易,并作為刑事犯罪定罪量刑的依據(jù)進行價格認定;字畫作者身份特殊,其潤筆過程即勞動價值能否轉化為市場交易價格;若該作品能修復還原,請委托人提供修復還原清單及價格。
7月12日,湖北省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工作人員表示,如果江漢分局不能提供以上的回復,他們無法作出鑒定。
而陳艷想知道,這幅字是題給省戶外廣告商會的,這個字在市場上能賣出去么?她和家人多次向韓某某咨詢,這幅畫是否值錢,但韓某某并未對此表態(tài)。 澎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