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隨縣博愛特校原校長涉嫌性侵多名殘障女生一案有新進展。

  1月8日,受害者家屬收到湖北省隨縣人民法院的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法院查明,隨縣博愛特校原校長劉愛業(yè)在明知被害人陳思思未滿14周歲仍強行與其發(fā)生性關系;后明知陳思思系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仍違背婦女意志,二次強行與陳思思發(fā)生性關系;明知周曉若系智力殘障人員且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而對周曉若實施強奸,情節(jié)惡劣,其行為侵犯了未成年女性的不可侵犯權利,已構成強奸罪。

  法院判決,被告人劉愛業(yè)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與原判決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刑罰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禁止被告人劉愛業(yè)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陳思思的經濟損失9341.80元由被告人劉愛業(yè)賠償。

  2023年6月,新京報曾獨家報道,2018年9月至2022年5月期間,湖北隨縣博愛特校校長劉愛業(yè)涉嫌性侵多名殘障女孩。而此前2022年12月,隨縣人民法院做出的一審判決中,被告人劉愛業(yè)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報道刊發(fā)后,性侵疑點與量刑爭議引發(fā)輿論關注。2023年6月17日,湖北隨縣人民法院發(fā)布通報稱:日前,網上發(fā)布了關于隨縣博愛特校劉某某強制猥褻案的相關信息,我院高度重視,第一時間成立工作專班,正對該案進行全案審查,最新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一審判決中的另一位受害者張陽陽并未出現(xiàn)在此次判決的結果中。據(jù)其代理律師萬淼焱表示,張陽陽沒有配合詢問。因此隨縣司法機關并沒有把張陽陽作為劉愛業(yè)強奸罪的被害人。萬淼焱介紹說,2023年12月,隨縣公安機關同意對張陽陽遭受強奸的部分繼續(xù)偵查,目前未獲知進展。

  此判決為強奸漏罪補充起訴,仍為一審判決。據(jù)透露,對于判決結果,劉愛業(yè)表示要上訴。

2023年3月,新京報記者走訪隨縣博愛特校,校園大門緊閉,已經被搬空。新京報記者 李照攝2023年3月,新京報記者走訪隨縣博愛特校,校園大門緊閉,已經被搬空。新京報記者 李照攝

  強奸罪的認定

  隨縣人民法院2022年12月的一審刑事判決書顯示,隨縣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18年9月至2022年5月期間,被告人劉愛業(yè)多次在校長辦公室及學生寢室撫摸、揉捏未成年學生陳思思(2004年×月×日出生,盲人)的胸部及乳房。2021年下半年,劉愛業(yè)在辦公室撫摸未成年學生周曉若(女,2005年×月×日出生,智力殘疾人)及張陽陽(女,2006年×月×日出生)的胸部。

  據(jù)了解,一審判決中關于劉愛業(yè)獲猥褻罪的部分已經生效,該案的爭議焦點在于強奸罪。隨縣人民檢察院指控劉愛業(yè)犯強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訴,并于2023年9月4日開庭審理。在審理過程中,因公安機關對被告人劉愛業(yè)涉嫌強奸罪的遺漏犯罪事實補充偵查,經報請隨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同意,決定延長審理期三個月。2023年12月15日,隨縣人民檢察院以補充起訴決定書指控被害人劉愛業(yè)犯強奸罪的遺漏犯罪事實,向法院補充起訴,并于2023年12月29日開庭審理。

  此次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劉愛業(yè)于2010年9月在隨縣安居鎮(zhèn)徐家嘴村四組開辦一所殘疾人學校,注冊為隨縣博愛特殊教育學校,被告人劉愛業(yè)在擔任該校校長期間,對在校學生陳思思實施強奸三次,對在校學生周曉若實施強奸一次。

  2023年3月,新京報記者在隨縣采訪調查,陳思思告訴新京報記者,自己在2018年9月第一次被強奸,當時尚不滿14周歲。此后她又多次被強奸,地點包括校長辦公室、女生宿舍以及戶外車里。

  在此次判決中,公訴機關對劉愛業(yè)的強奸指控也與此相關。

  對此,劉愛業(yè)表示異議,其辯稱沒有對陳思思和周曉若實施指控的強奸行為,是兩人對他的誣陷。劉愛業(yè)供述,“我看過、摸過幾次陳思思,還拍過陳思思生殖器照片,但未與陳思思發(fā)生過性關系。”

  不過,判決書中提到,2022年9月7日,劉愛業(yè)在檢察人員提審時曾供述其與陳思思發(fā)生一次性行為,只是辯稱是陳思思自愿。劉愛業(yè)在庭審中又否認上述供述。法院認為,劉愛業(yè)既無推翻其原供述的證據(jù),也無印證其辯解理由的證據(jù),純屬避重就輕,逃避法律追究。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在案證據(jù)包括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電子數(shù)據(jù)、書證等,其中病情診斷證明主要證實了,經隨州市婦幼保健院診斷,被害人陳思思處女膜呈現(xiàn)陳舊性裂傷;被害人周曉若處女膜3點處有陳舊性裂傷。

  法院認為,雖然除兩名被害人的陳述之外,并無其他證據(jù)能夠直接證實被告人劉愛業(yè)的強奸事實,但被害人陳思思和周曉若多次陳述其被劉愛業(yè)強奸的事實,而且多次陳述的內容較為穩(wěn)定,符合被害人的年齡、智力水平及認知能力。

  法院認為,結合二被害人與被告劉愛業(yè)之間的關系、相處地位等因素,可以排除被害人誣告陷害劉愛業(yè)的可能。雖然二被害人在先后多次陳述中對被侵害時間、當時穿著等部分細節(jié)存在不一致的情形,但對被告人劉愛業(yè)實施強奸行為的基本事實的描述較為穩(wěn)定,且對部分細節(jié)的表述非親身經歷不可得知,也符合二被害人年齡、智力水平及表達能力。二被害人的陳述均系其真實意思的表示且符合客觀事實,法院依法予以采信。

劉愛業(yè)的校長辦公室與音樂教室僅一墻之隔。受害女生稱她們曾在這里被侵犯。新京報記者 李照攝劉愛業(yè)的校長辦公室與音樂教室僅一墻之隔。受害女生稱她們曾在這里被侵犯。新京報記者 李照攝

  智力殘疾人士的作證能力爭議

  智力殘疾人士的作證能力是本案的另一爭議焦點。

  據(jù)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被告人劉愛業(yè)和其辯護人在庭審中提出“鑒定意見認定周曉若無作證能力,其陳述不應該采信”的辯解意見和辯護意見。

  新京報記者此前采訪了解到,陳思思患有視障,幾乎全盲,但智力水平正常。而周曉若有智力障礙,7歲那年辦理了殘疾證,當時的殘疾等級為三級。大部分時候周曉若看起來和其他孩子沒有什么區(qū)別,但如果跟她說話,她會看著對方的眼睛露出遲疑的神態(tài)。張陽陽的情況也不樂觀,在此前的接觸中,她表現(xiàn)得非常抗拒,最大的困難在于,張陽陽口齒不清,很少有人能聽懂她在說什么。

  陳思思的堂哥陳均介紹說,在事發(fā)報警之后,陳思思第一時間向警方告知自己曾被“強奸”的情況,在做第二次筆錄時,陳思思詳細陳述自己被“強奸”的經歷,但此前未得到法院認定。

  周曉若的伯母蔣紅稱,由于周曉若智力殘疾,很難理解“強奸”和“猥褻”的意思,為試圖了解周曉若的經歷,蔣紅曾帶周曉若做婦科檢查也被多家醫(yī)院拒絕。

  “不僅是強奸和猥褻犯罪,被害人為智障人士的其他刑事案件中,都涉及被害人對受害過程的描述不如健全人完整、清晰的情形?!比f淼焱此前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這涉及表達能力有限的被害人“作證能力”的問題,雖然是刑事偵查中的難點,但只要辦案人員以耐心和善意去傾聽,并非不能詳細了解和記錄。

  萬淼焱告訴新京報記者,2023年9月,隨縣公安局補充偵查,在對周曉若的詢問中,非常耐心細致,讓她采用了語言陳述與動作演示結合的方式來表達,“周曉若做筆錄的時候,她懷里抱著毛絨大玩具,我一直坐在她身邊,她伯母也在場?!?/p>

  2023年9月18日,隨縣公安局依法委托隨州市中心醫(yī)院法醫(yī)司法鑒定所對被害人周曉若在案發(fā)時的精神狀態(tài)、性自我防衛(wèi)能力及作證能力進行了鑒定,隨州市中心醫(yī)院法醫(yī)司法鑒定所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認定,被鑒定人周曉若案發(fā)時及目前患有精神發(fā)育遲滯,處于中度智障狀態(tài),評定其于本案中無性防衛(wèi)能力,評定其目前無作證能力。

  對此,法院認為,周曉若系本案被害人而非證人,雖然被害人陳述和證人證言均是對案件經過的描述,但二者存在本質區(qū)別。被害人對案發(fā)經過的陳述是對自己親身經歷、感知的事物進行陳述,而不是如證人對自己看到、聽到的事實經過自己的提煉、總結后所作的描述。周曉若作為被害人,雖具有一定的智力障礙,但其對自己被侵害過程的陳述較為清晰、相對穩(wěn)定,且對部分細節(jié)的陳述非親歷不可知,故其陳述可以作為本案的定案證據(jù)。

2023年3月,隨縣博愛特校音樂教室的外墻還保留著劉愛業(yè)與學生們的校園活動留影。 新京報記者 李照攝  2023年3月,隨縣博愛特校音樂教室的外墻還保留著劉愛業(yè)與學生們的校園活動留影。 新京報記者 李照攝

  未成年人性侵案的詢問難點

  值得注意的是,張陽陽卻未成為強奸案的受害人。張陽陽的堂哥張波告訴新京報記者,全案審查后,張陽陽做詢問筆錄時是由家里一位女性親屬陪同前往公安局,但在做筆錄時,這位親屬并不在張陽陽身邊。

  萬淼焱稱,張陽陽做筆錄時,她也并未在場,她得知當時任憑女警如何開導,張陽陽始終一言不發(fā),表現(xiàn)得相當抗拒。后來張陽陽告訴萬淼焱是因為缺乏安全感而故意不說,從而導致詢問無法完成。

  張波告訴新京報記者,張陽陽的父親有輕微弱智,在外打工,母親智力正常但有語言障礙,“在我們農村來說就是啞巴。”奶奶是精神分裂癥患者,長期在外流浪。張波說,張陽陽剛出生時一切正常,但一歲到一歲半時與媽媽和奶奶生活,她幾乎沒有受到任何語言訓練。2歲時,張陽陽的母親在生育第二胎時大出血難產去世,張陽陽無人教養(yǎng)。7歲時,張陽陽被鑒定為語言聽力多重殘疾一級殘障。

  本案周曉若和張陽陽兩名未成年人都有不同程度的智力障礙,給詢問帶來了很大的難度,“對智力殘疾并且是未成年的被害人,要和被害人建立信任,給予足夠的安全感,在充分鼓勵下允許被害人采用語言陳述與動作演示的方式陳述案情?!比f淼焱說。

  萬淼焱告訴新京報記者,張陽陽此前有向她和張波講述自己被侵犯的細節(jié),她將于日前前往隨縣,“劉愛業(yè)是否強奸張陽陽的犯罪事實還沒有進行審理,有待偵查完畢再提起訴訟?!?/p>

  北京千千律師事務所呂孝全律師此前在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介紹說,《關于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中提到,詢問未成年被害人、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和律師應當堅持不傷害原則,選擇未成年人住所或者其他讓未成年人心理上感到安全的場所,并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場。無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場或者法定代理人是性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被害人的其他成年親屬或者所在學校、居住地基層組織、未成年人保護組織的代表等有關人員到場,并將相關情況記錄在案。

  詢問未成年被害人,應當考慮其身心特點,采取和緩的方式進行。對與性侵害犯罪有關的事實應當進行全面詢問,以一次詢問為原則,盡可能避免反復詢問。

  呂孝全介紹,2020年,最高檢察院提出試行未成年性侵案件“一站式取證”,目前正在一步步落地?!耙徽臼饺∽C”主要指接報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之后,公安機關刑偵部門、技術鑒定部門、檢察機關等部門同步到場,一次性開展詢問調查、檢驗鑒定、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心理撫慰等工作,在詢問調查的同時,注重對未成年人的心理關愛和隱私保護,避免二次傷害。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只能盡可能減少二次傷害,但很難做到完全避免對被害人的二次傷害”,呂孝全說,“這是這類案件的特殊性決定的,不可能百分之百避免,但也要求全社會要盡最大努力做到謹慎義務?!?/p>

 ?。楸Wo受害者隱私,陳思思、周曉若、張陽陽、蔣紅、陳均、張波均為化名)

  新京報記者 李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