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賈雪梅)“老公向‘小三’多次通過銀行轉款20多萬元,這錢能否要回?”昨日,無奈的藍女士(化姓)向晨報律師圈(QQ群號:490952665)求助。

  10年前,藍女士與老公結婚,婚后兩人育有一女,兩人生意也越做越大。兩年前,藍女士的老公以陪客戶等為由加班到深夜。后來,藍女士的一個閨蜜發(fā)現(xiàn),藍女士的丈夫與一個年輕女子中午開房,藍女士花錢找調查公司搜集丈夫出軌的證據(jù)。

  近日,調查公司查到藍女士丈夫的銀行卡消費記錄,其中一張銀行信用卡消費流水記錄多為開房、吃飯、購物等,還有7筆共計20多萬元的轉賬,都轉向同一張銀行卡,接收轉賬的銀行卡主人是一個20多歲的年輕女性。藍女士又通過老公的手機QQ、微信等消息記錄,確定該女子身份。藍女士悄悄找到該女子,要求她與老公斷絕關系并歸還20多萬元,對方以此系“藍女士老公對她的贈與”為由拒絕歸還。

  北京盈科(武漢)律師事務所律師曾建紅表示,藍女士的丈夫未與妻子商量,擅自將20多萬元的夫妻共同財產轉款給“小三”,藍女士可訴諸法院討回該款項。如是價值較小的飾品、化妝品等普通禮物,法院一般不支持返還。但若所贈物品涉及車子、房子、商鋪、股票、珠寶等重大財產,法院會依法判決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