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一對姐妹,相隔3歲卻樣貌相似,因故未能辦理戶口的妹妹便在結婚時冒用姐姐信息辦理身份證,二人共用一張身份證長達9年。近日,該女子被公安機關查獲并依法處罰。
1月24日上午,大冶市金湖派出所辦證大廳戶籍窗口前,27歲的女子小汪正在申請補錄戶口。民警接過其證明材料,發(fā)現(xiàn)小汪提供的戶口信息和她的身份證信息不符,而照片卻是她本人。
經(jīng)仔細詢問后,小汪坦白,她還有個姐姐叫汪某,兩人相差3歲,樣貌很有幾分相似。小時候,小汪因故未能辦理戶口。2007年,小汪嫁人,由于未到法定的結婚年齡且沒有戶口,便用姐姐汪某的戶口去辦理了一張身份證并登記結婚。此后,二人便一直共用同一張身份證。
前段時間,姐姐有事要辦,需要用到戶口本和身份證,兩人無法繼續(xù)共用身份,小汪便決定到派出所補錄戶口,重新辦理身份證,不料被當場識破。
經(jīng)信息核實,1月26日,小汪因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3日(因其處于哺乳期不予執(zhí)行),并罰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