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對話
雪冤后十年漂泊不愿回家鄉(xiāng) 夢里仍在坐牢 一夢就醒
這個年近半百的湖北漢子,頭發(fā)像松針一樣,一根根地扎在頭皮上,只是因為睡眠質量不佳,他的眼神略有些無精打采。
這十年來,佘祥林走南闖北,去過很多地方,最終在湖北宜昌定居下來,這里離他老家湖北京山縣有將近3個小時的車程,但他極少回家,對于佘祥林來說,家鄉(xiāng)意味著噩夢一般的過去。
1994年,佘祥林的妻子張在玉因精神病失蹤,家附近又驚現(xiàn)一具女尸,警方認定女尸就是張在玉,時年28歲的他因涉嫌殺妻,兩次被判處死刑,而后因證據(jù)不足,才改判有期徒刑15年。2005年,張在玉的回家,讓佘祥林無罪釋放,他隨后獲得國家賠償70余萬元。
經(jīng)歷了人生的大起大落,49歲的佘祥林把什么都看淡了:金錢、美色、子女乃至冤屈……這些普通人無法抗拒的、無法忍受的事物和情緒,他卻能視若無睹,逆來順受。自從去年女兒出嫁,他再也沒有未了的心愿,此后余生,一切隨緣。
文、圖/廣州日報記者武威
出獄十年:
四海漂泊偏偏不回老家
廣州日報:這十年來,你都在哪里度過?
佘祥林:我去過很多地方,想嘗試做很多生意,比如到大連,看看能不能養(yǎng)殖海參;后來又去青海,看看能不能做蟲草生意;我還去過廣西北海,想做珍珠的生意;另外,江蘇、浙江的很多地方,我都去過。但這些行當,要么水太深,要么投入成本太高,我都沒敢做。
像我這樣脾氣的人,是不適合做生意的,商人講唯利是圖,但我太看重朋友,所以生意總是賺不到錢。我在宜昌開過小酒館,專門做甲魚火鍋,一年下來,我免的單就有厚厚的一沓,店里的伙計見到我也直搖頭,說我肯定要賠本。我堅持了一年多,最后還是關張了。
沒辦法,我就是這樣的性格,朋友來我店里吃飯,不免單我不好意思,朋友吃飯不付錢他們也不好意思,這樣下去,反倒把朋友間的感情傷了。所以我不太敢跟熟人做生意,現(xiàn)在就把錢拿去給朋友的項目入股,自己躲清靜。我不是那塊料,心不狠,沒辦法。
廣州日報:出獄后為何選擇離家遠行?
佘祥林:京山是一個閉塞的小地方,這里有太多的熟人,還有很多不堪回首的經(jīng)歷,待在老家對我而言沒有任何幫助。我必須換一個環(huán)境,在監(jiān)獄里待了整整11年,跟這個世界隔絕太久了,我需要出去看看世界變成什么樣了,這樣我才能有適應這個社會的能力。
后來我發(fā)現(xiàn),社會變得太多了,我花了一些時間在使用電腦和手機上、在學著怎樣與人打交道上。但11年時間的空白,是無論我怎樣適應,都無法彌補的。我受過騙、吃過虧。但現(xiàn)在我已經(jīng)樂觀很多了,因為現(xiàn)在這個年代,只要肯努力,過日子肯定是沒問題的。
廣州日報:看來你很少回老家吧?
佘祥林:是的,幾乎不回去,包括給父母掃墓,也是幾年才回去一次。在我的心里面,媽媽的死是我最不愿意去回憶的。(記者注:佘祥林母親曾為兒子的冤獄四處申冤,苦尋兒媳張在玉的下落,但她卻沒看見佘祥林出獄的那一天。佘祥林的父親每周都會騎自行車去監(jiān)獄看望兒子,老人1996年去世。)父母在我的心里有很重的分量,但我沒必要特地回家掃墓,那是做給別人看的,只要我心里記著他們就夠了。這些年的清明節(jié),我都是自己去到長江邊,燒一點紙錢給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