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 譚盛 湖北首個被法院認定長江非法采礦的黑社會
2013年11月26日晚9時許,5輛豪華轎車開進黃石市西塞山區(qū)繁華的商業(yè)街,一伙人下車后,揮舞砍刀沖進一家麻將室打砸,幾分鐘后揚長而去。
西塞山公安分局迅速查明,該案是譚盛團伙所為,成立專案組展開偵查,發(fā)現(xiàn)該團伙成員多達31人,以譚盛為首,其手下有周全等5名骨干。
該團伙配備7支槍、數(shù)十把砍刀,由專人集中保管,譚盛統(tǒng)一發(fā)放使用。譚盛自恃勢力強大,動輒命手下持槍持刀作案。2014年1月,為打擊賭場競爭對手,譚盛命周全、謝良濤帶領20多人,持砍刀和2支槍沖進一處地下賭場打砸;當月,為控制長江黃石段非法采砂,譚盛命周全帶領陳明飛、馮亞磊等十余人,攜砍刀和1支槍強行登上一艘采砂船打砸,并打傷采砂人員。
2014年8月,譚盛涉黑團伙案被公安部列為督辦案件。省公安廳、黃石市公安局成立專案組展開偵查,歷時11個月,輾轉(zhuǎn)多地抓獲譚盛等31名團伙成員,扣押涉案資金400余萬元,起獲槍支7支。

據(jù)查,譚盛生于1982年,曾三次服刑。2012年11月出獄后,他糾集團伙開設地下賭場,非法獲利150余萬元;暴力強攬土方工程,非法獲利150余萬元,并控制了黃石地區(qū)的游戲機室。同時,從2013年6月到2014年3月,譚盛團伙在長江黃石段非法采砂,并暴力驅(qū)趕其它采砂船,獨霸采砂業(yè),非法獲利300余萬元。
處理結(jié)果
2016年12月20日,黃石市西塞山區(qū)法院一審宣判,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尋釁滋事、開設賭場、非法采礦、非法持有槍支、非法拘禁等6項罪名,判處譚盛有期徒刑26年8個月,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20年;其余30名團伙成員分別被判處2年至12年不等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