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湖北省紀委監(jiān)察廳通報,近期,經湖北省委同意,湖北省紀委對2名官員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恩施州宣恩縣原縣委書記曾德權,十堰市鄖西縣原縣委書記胡俟兩人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經荊門市委批準,荊門市紀委對京山縣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徐伏安開除黨籍和公職。

  恩施州宣恩縣原縣委書記曾德權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曾德權曾德權

  近期,經湖北省委同意,湖北省紀委對恩施州宣恩縣原縣委書記曾德權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曾德權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干擾巡視工作;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務便利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禮金;嚴重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fā)生并保持不正當性關系;違反國家法律規(guī)定,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yè)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其中,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的問題涉嫌犯罪。

  曾德權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嚴重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和國家法律規(guī)定,且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jié)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湖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曾德權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曾德權簡歷

  曾德權,男,1964年11月出生,漢族,湖北利川人,大學本科文化程度,1982年9月參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中共宣恩縣委書記。其簡歷為:

  1980.09-1982.09 恩施衛(wèi)校學習;

  1982.09-1990.03 先后在利川箭竹溪、建南衛(wèi)生院工作;

  1990.03-1997.01 利川市人大辦公室工作,先后任秘書科副科長、科長、辦公室副主任;

  1997.01-1998.06 利川市委辦公室副主任、政研室主任;

  1998.06-2006.10 恩施州委辦公室工作,先后任信息科長、辦公室副主任;

  2006.10-2008.03 宣恩縣委副書記(期間:2007年3月兼任宣恩縣委黨校校長);

  2008.03-2008.04 宣恩縣人民政府副縣長、代理縣長;

  2008.04-2011.10 宣恩縣人民政府縣長;

  2011.10- 中共宣恩縣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