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新聞網(wǎng)訊 (記者葛利利 實習生李思源 通訊員馬亦飛)戀愛3個月,女子覺得性格不合要分手,男友要求賠償戀愛花銷遭拒后,男友的姑母竟百般糾纏。前日,家住咸安汀泗橋鎮(zhèn)的小晴在當?shù)嘏沙鏊窬恼{(diào)解下,賠償了200元才脫身。
4月14日,咸安公安分局汀泗橋派出所門口,兩名拉扯爭吵的女子吸引了民警的注意。經(jīng)民警細問下得知,原來年輕女子名叫小晴,今年21歲,而年紀大的女子林女士是年輕女子前男友的姑姑。
今年1月,小晴經(jīng)人介紹認識了林女士的侄兒小林,之后兩人發(fā)展成為了男女朋友。之后,小林給小晴買了價值1000余元的手機、衣服和包包等物品當禮物相贈。
好景不長,兩人相處3個月后,小晴感覺兩人不合適,便提出分手。小林對此堅決反對,但小晴下定了決心。看到感情難以挽回,小林提出讓小晴將自己所送的手機和買衣服、包等花費的800余元現(xiàn)金予以歸還。為了擺脫小林,小晴歸還了手機,但暫時拿出不800元現(xiàn)金,因此拒絕歸還。小林對此很是惱火,將此事告知了自己的姑姑。
林女士為了幫侄子討公道,就守在小晴家附近纏住小晴,并宣稱不拿出800元現(xiàn)金絕不能離開。無奈之下,小晴趁其不備奔向了派出所,在派出所門口發(fā)生拉扯一幕。經(jīng)過派出所民警協(xié)調(diào),小晴同意拿出200元現(xiàn)金給林女士,而林女士最終表示不再糾纏小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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