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姚傳龍)昨天,陳先生又來到漢陽區(qū)芳草路上的世紀宏圖房屋中介公司。去年11月,該公司為他中介了一套總價128萬余元的二手毛坯房,未料想,付了37萬元首付后,中介公司稱,房屋實際面積要比合同約定的面積“縮水”3個平方。

  陳先生這下不干了,中介工作人員告知他,原房主一時拿不出37萬元,要拿回首付款需要等他賣了房再說。急于買房的陳先生無奈拿了證,看著證上“縮水”的面積,陳先生希望有個說法。

  陳先生買的房屋在漢陽區(qū)江城大道綠地新都會,原房主劉先生此前也未辦理不動產(chǎn)證,在劉先生與開發(fā)商簽訂的購房合同中,房屋面積為111.59平方米,總售價1288000元,在陳先生辦理的不動產(chǎn)證書上,房屋面積為108.43平方米,減少3.16平方米,陳先生一算,自己多花了35208元。

  中介工作人員對此解釋說:“我們也是在原房主拿出房屋權(quán)屬證明中才看到房屋的實際面積。這時陳先生的首付款已經(jīng)繳納?!?/p>

  一般情況,新房售賣時可能出現(xiàn)合同面積與房管部門最終認定面積有偏差,購房款存在多退少補的情況。昨天上午,武漢晚報記者聯(lián)系上了原房主劉先生,對方表示,房屋是以整體128萬元賣給陳先生的,不存在按照單價計算房款的說法。

  湖北尊而光律師事務(wù)所的何龍律師表示,一般情況下,二手房都是按套計價,并非按每平方米單價出售。為了避免出現(xiàn)陳先生這樣的情況,在不清楚房屋面積時,可以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該房屋按照具體面積計價”,給自己設(shè)一道保護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