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從省委組織部獲悉,各地堅持實績標準、推進干部能上能下,去年11月至今年2月,宜昌市委根據(jù)干部實績專項考核結果,分四批對19名實績排名靠后、群眾意見較大、不適宜擔任現(xiàn)職干部進行了調整。

  這19名干部中,市直單位“一把手”1名,改任非領導職務;高校正縣職干部2名,均予免職;市直單位副縣級干部11名,免職4人,改任非領導職務3人,提前退休3人、調離崗位1人;縣市區(qū)領導班子副職5人,免職1人,其余或改任非領導職務、或提前退休、或調離崗位。

  該市將這19名干部分為六類:不敢擔當、履職不力,如某學院副院長,分管工作排名長期靠后;看攤守業(yè)、激情衰退,如某市直單位局長1年內(nèi)5次調整班子成員分工;人崗不相適,如某管理局局長,對職工訴求屢次搪塞、民怨很大;

  作風不實、群眾認可度低,如某單位副會長,對職務安排不滿意,工作長期不在狀態(tài);組織觀念淡薄,如某單位副主席、80后干部個人修養(yǎng)較差,經(jīng)常和班子成員鬧無原則糾紛;律己不嚴、標準不高,如某副局長公開發(fā)表不負責任言論、不如實填報個人事項。

  據(jù)介紹,為確保察實績促擔當,市委派出6個專項考核組,用兩個多月時間,對全市139個縣級領導班子、1325名班子成員、2967名市直和縣市區(qū)正科職領導干部進行了考核,考核采取先考后核、兩輪談話、綜合研判、同步調整、跟蹤管理的閉合路徑,形成了解決不適宜擔任現(xiàn)職干部“能下”問題的“宜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