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武漢市漢陽區(qū)檢察院發(fā)布消息稱,武漢反瀆職辦案史上單筆行賄金額最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37歲的女財務總監(jiān)霍某,于前日向該院投案自首。此前,霍某以單位名義對外單筆行賄高達800萬元,并潛逃了一年零七個月。檢察機關初步認定霍某涉嫌濫用職權罪、單位行賄罪。
行賄城投工作人員騙取巨額拆遷補償
2013年4月,經武漢市檢察院指定,漢陽區(qū)檢察院對武漢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fā)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城投集團)有關人員涉嫌瀆職犯罪的線索展開調查。調查中,武漢市城投集團吳某供出:2007年4月至2009年5月,他在擔任城投集團車站辦征地拆遷部副部長期間,將武漢市華宇建材集團有限公司廠區(qū)內共計1萬多平方米的違法建筑按有證房屋給予拆遷補償,致使公共財產遭受3000余萬元重大損失。為此,吳某先后多次非法收受華宇集團財務總監(jiān)霍某以單位名義給予的賄賂共計800萬元。
掌握霍某涉案的情況后,漢陽區(qū)檢察院偵查人員依法對其進行調查取證,卻發(fā)現霍某失聯。偵查人員第一時間趕赴位于武漢陽邏的華宇集團,向公司高層通報霍某所涉案件情況并宣講相關法律政策。隨后,偵查人員又趕赴鄂州霍某娘家,向其父母、弟弟分析霍某所涉案情,講明相關政策,希望他們能勸霍某投案自首。
自此,偵查人員為追逃開始奔忙。他們反復登門做霍某親屬、同事思想工作,申明政策,不斷開展規(guī)勸工作。
溫和的規(guī)勸之余,漢陽區(qū)檢察院偵查人員沒有放棄對霍某的追蹤。2013年4月,一發(fā)現霍某潛逃,偵查人員便迅速通過公安機關對其采取網上追逃、限制出入境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封鎖其可能出逃的路徑。
懾于追逃追贓專項行動威嚴投案自首
今年9月底,全國檢察機關掀起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的“颶風”,漢陽區(qū)檢察院也不斷加大追逃追贓工作力度。該院迅速成立以陳重喜檢察長掛帥的職務犯罪追逃追贓專項行動專班,針對霍某制作了一份人員信息表格,組織相關部門制定了一份詳細追逃方案,全面有序開展對霍某的追逃工作。
偵查人員多方施策,對霍某窮追不舍。他們充分利用偵查信息平臺和公安機關的大情報系統(tǒng),全面排查和搜集霍某的個人最新信息。掌握霍某及相關人的蛛絲馬跡后,偵查人員輾轉西安、天津、鄂州等地千里追蹤。而在霍某的老家鄂州和她武漢的住所,漢陽區(qū)檢察院也安排偵查人員多次布控守候。
在形成高壓態(tài)勢的同時,偵查人員考慮到霍某有一兒一女正在上小學,作為母親她不太可能毫不顧及年幼的兒女而長期在外逃竄,認為霍某自行投案的可能性很大,必須同步加大規(guī)勸其投案自首的力度。
為此,偵查人員多次要求霍某的丈夫、弟弟到檢察院接受詢問,借機向其闡明:在全國大力開展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的環(huán)境下,霍某出逃的幾率在下降,風險卻在持續(xù)上升,只有投案自首才能爭取寬大處理。偵查人員還找到了霍家從事政法工作的親屬及華宇集團法律顧問,鼓勵他們一同參與規(guī)勸工作,請他們想方設法將“投案自首是其唯一出路”這一信息傳遞給失聯已久的霍某。
經偵查人員多次登門、反復做思想工作,霍某的親屬、同事與偵查人員建立了真誠的信任,他們開始盡其所能向霍某傳遞勸其投案自首的信息。出逃在外的霍某最終與親屬取得聯系,決定投案自首。
前日,霍某來到漢陽區(qū)檢察院投案自首,她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她交待,案發(fā)后,她扔掉了手機四處躲藏,整天擔驚受怕,后看到親友在其QQ上勸其投案自首的留言,幾經思考后決定投案。“現在終于可以睡個安穩(wěn)覺了……”面對辦案檢察官,她長吁了一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