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下午1點,臨邑縣臨邑鎮(zhèn)某村的老漢師玉某來到臨邑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報警稱:自己在家中的立柜門縫中發(fā)現(xiàn)一張字條,字條的大致內容是這樣的:“師玉某先生,這是我叫你兒子寫的條子,你兒子在我手上,要想救回你的兒子就把800元錢放到東院門口下邊,不許離近,有一個帶紅色帽子的小男孩去拿,拿到錢就見到你兒子,你兒媳婦是我殺的,你要報警那么別見到你兒子,署名黑衣人。”師老漢在看了這個字條之后出了一身冷汗,出現(xiàn)這樣的情節(jié)就像是大片里上演的劇情一樣,師老漢仔細一想這分明就是一封“綁架書”,可是這個“綁架書”是什么時候放到自己家里來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