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晚,林州市公安局民警郭增喜飲酒后,在一家KTV門口遇見一對抱著7個月大嬰兒的夫婦。在沒有任何爭執(zhí)的情況下,他將嬰兒奪走高舉過頭摔在地上。
然而,在長達一個月的時間內(nèi),這起惡性案件的涉案民警郭增喜只被關了禁閉,卻沒有受到任何法律制裁。
8月17日,此事被媒體曝光,引起社會強烈關注。8月18日晚,安陽市公安局黨委決定,對林州市公安局局長、政委、黨委副書記三名主要領導停止執(zhí)行職務,接受組織調(diào)查。
8月19日,河南省公安廳就“摔嬰案”明確指出,這是一起嚴重侵害群眾利益、敗壞公安形象、性質(zhì)惡劣的刑事案件,必須依法嚴肅處理;對林州市公安局在案件發(fā)生后既沒有依法辦案、也沒有及時向上級公安機關報告等嚴重失職行為,必須嚴格追究責任。
8月23日,安陽市、林州市紀檢監(jiān)察等部門對三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目前,摔嬰民警郭增喜已被依法批捕。然而,央視《面對面》記者在采訪郭增喜時,他稱在事后,自己并未關禁閉,而是一直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