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024年3月1日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張海濤為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二、任命胡捷、張貴達、王繼德、張衛(wèi)國為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
三、任命毛卉、朱紅西為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委員。
四、任命吳惟為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監(jiān)察和司法委員會委員。
五、任命劉波、黃荷婷為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jīng)濟委員會委員。
六、任命張培文、夏懷民、倪紅衛(wèi)為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教育科學文化衛(wèi)生委員會委員。
七、任命盧鵬為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委員。
八、任命徐高燕、薛瑋為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委員。
九、免去盧軍的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jīng)濟委員會委員職務。
十、免去應小莉的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委員職務。
武漢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決定任免名單
(2024年3月1日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董丹紅為武漢市科技創(chuàng)新局局長。
二、任命王洋為武漢市自然資源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局長。
三、免去李順年的武漢市城市管理執(zhí)法委員會主任職務;
任命朱功偉為武漢市城市管理執(zhí)法委員會主任。
四、免去肖敏的武漢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長職務;
任命王廣立為武漢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長。
五、免去廖明輝的武漢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職務;
任命陳鵬為武漢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
六、任命蔡松為武漢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局長。
武漢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免職名單
?。?024年3月1日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免去陳映廷的武漢市監(jiān)察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武漢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免名單
?。?024年3月1日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侯士宇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長。
二、任命吳婷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長。
三、任命施茜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四、任命許軍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五、任命吳利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執(zhí)行裁判庭副庭長。
六、免去李進的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七、免去潘濤的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八、免去吳義文的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九、免去汪海燕的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十、免去曹文兵的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十一、免去蔣勱君的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武漢知識產(chǎn)權(quán)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十二、免去余斌的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十三、免去張海鵬、吳明的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十四、免去王道瑋的武漢東湖新技術(shù)開發(fā)區(qū)人民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武漢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免名單
?。?024年3月1日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曹汝明為武漢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二、免去陳重喜的武漢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武漢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guān)于接受王廣立辭職請求的決定
?。?024年3月1日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因工作變動,王廣立同志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辭去所任職務的請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guān)規(guī)定,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決定:接受王廣立辭去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
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