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楊軍任咸寧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長
咸寧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楊軍為咸寧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長的決定
?。?021年11月11日咸寧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十四條和《咸寧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第十條的規(guī)定,咸寧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于2021年11月11日決定:
楊軍為咸寧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長。
來源:湖北發(fā)布、咸寧發(f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