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濟日報—中國經(jīng)濟網(wǎng)9月8日北京訊 據(jù)最高檢網(wǎng)站消息,日前,湖北省人民檢察院經(jīng)審查決定,依法對湖北省地方稅務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楊天然(正廳級)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楊天然,男,土家族,1963年1月出生,湖北宣恩人,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武漢大學馬克思主義理論與思想政治教育專業(yè),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曾任湖北省地方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2017年8月21日,湖北省紀委對楊天然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
歷任宣恩縣老干局、縣委組織部干部,宣恩縣椒園區(qū)椒園鄉(xiāng)黨委副書記,宣恩縣團委副書記,宣恩縣高羅區(qū)委副書記、區(qū)長、區(qū)委書記,宣恩縣經(jīng)濟委員會副主任(正科級)、縣交通局局長,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利川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掛職京山縣副縣長;
1998年09月,任建始縣委副書記、縣人民政府縣長;
2001年11月,任建始縣委書記;
2003年09月,任利川市委書記;
2004年10月,任恩施州委常委、利川市委書記;
2006年10月,任恩施州委常委、副州長;
2008年05月,任恩施州委副書記、代州長、州長;
2015年06月至2017年04月,任湖北省地稅局黨組書記、局長。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2017年7月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