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訂房合同時承諾雙周保潔,并收取保潔費。入住至今,卻一次都未安排打掃。近日,鄒先生向黑貓投訴平臺反映在武漢江寓的遭遇。

  鄒先生稱,4月28日,他與江寓簽訂租房合同。合同中注明,江寓每月收取租金金額10%的服務費,提供雙周保潔、管家等服務。但他自5月1日入住以來,保潔人員一次都沒來打掃過。為此,他多次與江寓管家反映,也未得到解決。

  鄒先生提供的房屋保潔記錄顯示,保潔人員分別在1月10日和4月26日,對其所租房屋進行了房屋清潔。但在其入住后,再未有打掃記錄?!笆樟速M用就該提供服務。”鄒先生說,如果疫情期間無法提供保潔服務他能理解,但湖北已全面復工,不提供保潔服務說不過去。

  如鄒先生所言,在江寓官方網(wǎng)站“江寓收取的費用”頁面顯示,其服務費為合同期租金總額的10%,并以月為單位收取。服務費包含項目為保潔服務、維修服務、400服務、寬帶服務、選房服務、管家服務。

  6月11日,黑貓投訴湖北站聯(lián)系武漢江寓,客服證實,江寓確有雙周保潔承諾。對鄒先生投訴問題,客服稱將記錄并向相關負責人反映由其回復。但至發(fā)稿前,江寓仍未有任何回應。

  黑貓投訴湖北站律師顧問團成員、湖北尊而光律師事務所劉瓊律師表示,如合同中對明確約定的服務內(nèi)容收取服務費,但實際并未履約,屬違約行為,消費者有權要求其履行服務條款。協(xié)商不成可向該單位管理平臺投訴反饋,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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