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顧 :武漢伢葛宇路被中央美院處分 曾用自己名字命名道路

  新京報快訊(記者沙璐)中央美術學院學生工作部就處分2014級碩士研究生葛宇路一事,作出最新說明,稱處分是基于他在教學樓旗桿上放置不雅物,并通過微信公眾平臺發(fā)布圖片和視頻的行為作出的。

  中央美術學院學生工作部表示,此決定與為道路命名事件無關。葛宇路本人進行了檢討,承認所犯的錯誤,接受處分。葛宇路已畢業(yè)離校。

  學校依據(jù)《中央美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既體現(xiàn)寬嚴相濟教育學生,又表明學校不允許發(fā)生這種事情的態(tài)度。

葛宇路葛宇路

  今日,中央美術學院《關于給予葛宇路記過處分的決定》在網(wǎng)上引發(fā)熱議,中央美術學院相關工作人員回應新京報記者稱,處分因葛宇路違反校規(guī)校紀,與私設路牌一事無關,此前葛宇路也回應新京報記者稱,學校不會因私設路牌處分自己。

附件:央美學紀〔2017〕5號關于給予葛宇路記過處分的決定附件:央美學紀〔2017〕5號關于給予葛宇路記過處分的決定

  《決定》中稱,葛宇路嚴重影響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生活秩序及公共場所管理秩序,根據(jù)《中央美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第十六條,經(jīng)學校研究,決定給予葛宇路記過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