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砍工友70多刀判死緩

  欲拉工友辭工被拒心生怨恨

  廣州日報訊 (記者章程) 因不滿公司拒絕漲工資,在粵打工的湖北男子黃某園本欲拉著工友辭工來要挾公司。未料,工友不從,黃某園心生怨恨,一氣之下持刀砍刺正在沐浴的工友70多刀,致使對方死亡。記者昨日獲悉,黃某園因犯故意殺人罪,近日被廣東高院二審改判為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

  據(jù)法院查明,黃某園與被害人凌某丁同系深圳市某工程有限公司員工。黃某園因不滿公司薪資待遇,與公司發(fā)生矛盾,欲拉著凌某丁等工友辭工以要挾公司。凌某丁等工友拒絕,黃某園為此心生怨恨。于2014年10月30日晚上7時許,拿出一把菜刀對凌某丁砍過去……

  深圳中院一審以被告人黃某園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對黃某園限制減刑。黃某園上訴后,廣東高院二審后認為,鑒于黃某園有自首情節(ji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