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和同一個女孩兒交往,前任男友和現(xiàn)任男友不惜大打出手?,F(xiàn)任男友因不服氣,找朋友前來助陣,結(jié)果導致前任男友受傷住院,而現(xiàn)任男友則被刑事拘留。
今年22歲的張旭一直在外地打工。本月21日回到十堰后,便接到女朋友華華的電話,稱晚上一起出去玩。當天晚上,張旭按照約定趕到張灣某酒吧。見面后才得知,一起玩的除了華華的女閨蜜等人外,還有華華的前任男友汪皓。為了避免尷尬,張旭和華華等人坐在面對大門的卡座內(nèi),而汪皓則和他的朋友坐在與之相鄰的卡座內(nèi)。其間雙方倒也和和氣氣,彼此相安無事。
23時30分,張旭和華華等人準備離開。正在下臺階時,汪皓突然從酒吧里沖出來,掐住張旭的脖子并在其臉上打了兩拳。汪皓稱,華華是他的女朋友,讓張旭離她遠點。張旭并沒有還手,獨自一人離去。
事后,張旭對當天晚上發(fā)生的一幕越想越生氣,于是給自己的朋友劉林打電話說了此事,劉林又找了兩個朋友,4人重新返回酒吧找到汪皓,并對其進行毆打。其間,劉林用隨身攜帶的折疊匕首往汪皓的大腿外側(cè)和胸部捅去,其兩個朋友則用啤酒瓶、凳子朝汪皓頭部砸了幾下。隨后張旭等4人離去,酒吧工作人員報了警。
東岳路派出所民警迅速趕至現(xiàn)場,將汪皓送往醫(yī)院。22日,經(jīng)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汪皓左側(cè)肺破裂,損傷程度鑒定為重傷二級;左大腿傷口損傷程度鑒定為輕傷二級;頭部創(chuàng)口損傷程度鑒定為輕微傷。民警隨后開始追查張旭等人。經(jīng)過仔細調(diào)查取證和連日蹲守,民警在丹江口市將劉林抓獲,在十堰某網(wǎng)吧將張旭抓獲。
經(jīng)報張灣公安分局批準,張旭、劉林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事拘留。另兩名在逃人員已被列為網(wǎng)上逃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