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圓滿完成各項議程,在武漢閉會。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李鴻忠主持會議。
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出席會議應到63人,因病請假1人,實到62人,出席人數(shù)符合法定人數(shù)。
會議表決通過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的決定》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確定設區(qū)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開始制定地方性法規(guī)的時間的決定》,審議批準了《武漢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武漢市未成年人保護實施辦法〉等八件地方性法規(guī)的決定》、《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重點項目領域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條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農村公路條例(修訂)》;審查和批準了2014年省級財政決算;審議通過了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省人大農業(yè)與農村委員會、省人大城鄉(xiāng)建設與環(huán)境資源保護委員會關于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審議通過了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于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會議還審議通過了有關人事任免事項。
李鴻忠在講話中強調,本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的決定》。這個決定的頒布實施,將為進一步推進我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推進設區(qū)的市、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權,充分發(fā)揮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提供法制保障。
李鴻忠指出,經(jīng)過全面分析、論證評估,本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確定設區(qū)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開始制定地方性法規(guī)的時間的決定》,確定從2016年元月起,我省12個設區(qū)的市、州開始制定地方性法規(guī),在城市建設與管理、環(huán)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權。他要求省人大常委會精心部署、加強指導,相關市州要依照本次會議的決定,進一步完善立法條件,提升立法能力,加強立法保障工作,做好行使地方立法權的前期準備。各市州黨委要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省市編制部門要支持省、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科學設置立法機構,加強立法干部隊伍建設,以適應設區(qū)的市州行使地方立法權的需要。
李鴻忠說,本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省政府關于全省民族工作情況的報告,省政府關于2015年上半年全省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執(zhí)行情況的報告、關于2015年上半年省預算內固定資產(chǎn)投資計劃執(zhí)行情況的報告,省政府關于2014年省級財政決算的報告、關于2014年度省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會議還聽取和審議了省高級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檢察院關于2015年上半年工作情況的報告。對以上報告的審議意見,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整理后轉交省“一府兩院”認真研究處理,省人大相關專門委員會要依法做好跟蹤監(jiān)督工作。
李鴻忠指出,前不久,黨中央轉發(fā)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關于加強縣鄉(xiāng)人大工作和建設的若干意見。這是新形勢下黨中央加強人大工作特別是縣鄉(xiāng)人大工作、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的重要舉措。他強調,加強縣鄉(xiāng)人大工作和建設,充分發(fā)揮基層國家權力機關和人大代表作用,是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做好新形勢下人大工作的重要任務。我們要以貫徹落實這個重要文件為契機,進一步健全縣鄉(xiāng)人大組織制度和工作制度,進一步提高縣鄉(xiāng)人大工作水平,進一步推動地方人大工作與時俱進。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和各市、州、縣黨委及人大常委會黨組要認真組織學習,認真貫徹實施,全面加強縣鄉(xiāng)人大工作和建設。
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任李春明,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田承忠、趙斌、周洪宇、張岱梨、尹漢寧、王玲、王建鳴,秘書長喬余堂出席會議。
省人民政府副省長曹廣晶、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敬大力、省高級人民法院負責人,部分全國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省人大各工作機構負責人,省直有關部門負責人,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qū)及部分縣(市、區(qū))人大常委會負責人等列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