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批次作案
以犯罪人員構(gòu)成和作案時間為節(jié)點,12人共分三批次作案。衡陽市紀委主動通報的6官員的案情,只是第二階段案情中的一部分。
據(jù)起訴書,該團伙第一次作案是在2009年下半年至2010年3、4月間,僅有唐國清、李毅、李旭及王小丹4人。
他們作案兩起,涉案金額近2萬元。
第一次作案時,王小丹只是打電話給湖南懷化市中方縣的唐某某講一些曖昧的話,李毅、唐國清將通話錄音制作成錄音資料,郵寄給唐某某。唐向他們匯款8100元;
湖南永州市的曹某甲與王小丹在永州市銀河賓館開房,裝在窗簾上的偷拍設備拍下發(fā)生關(guān)系的過程。曹向他們匯款1萬元。
2010年6月至2011年4月,唐國清等人繼續(xù)作案,但在這一階段,王小丹退出,唐國清等人找來漆建國、姜春艷、龍明珠加入。
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nèi),上述6人先后作案13起,涉及到衡陽市及衡山縣、常寧市、衡陽縣、耒陽市、衡東縣等衡陽區(qū)縣官員,以及永州市等官員。
衡陽市紀委主動公布的案件,正發(fā)生在這一時期。
在13起案件中,有8人向李毅等人匯款,衡山縣的彭某某匯款金額最少:2800元;衡陽縣的蔣某某匯款最多:10萬元。蔣某某正是意外車禍身亡而未被公布的官員。
在這一階段,唐國清等人的涉案金額共計41萬多元。
正是在此期間,被敲詐的原常寧市勞動局局長尹文先后兩次向常寧市公安局報案。常寧市曾偵破案件,但僅抓獲李毅、唐國清、李旭3人后便草草結(jié)案,唐國清和李旭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李毅被判三年,緩刑四年。
常寧警方當年即得知另有其他官員被敲詐勒索,卻并未上報衡陽紀檢部門。案件無疾而終。
2014年3月,衡陽市紀委相關(guān)負責人曾告訴剝洋蔥(微信ID:boyangcongpeople),常寧當初對犯罪嫌疑人“處理輕了”、“常寧自己抓、自己判,只起訴了3個人,也沒跟我們報告。如果報告的話,我們當時就會深挖?!?/p>
被判緩刑的人得以繼續(xù)作案,更多官員被同一伙人敲詐。
案件的第三個階段,是2011年3月至2013年10月。
在此期間,被判緩刑的李毅和李旭退出,被判緩刑的唐國清繼續(xù)作案。
唐國清和原有團伙成員漆建國、姜春艷及龍明珠,又召集胡藝耀(女)、張秋英(女)、侯雨兵(女)、伍玉平和王育華等5人。
上述9人瘋狂作案,先后在湖南、湖北、江蘇、浙江等4省多地市敲詐勒索28起,敲詐成功21次,敲詐金額共計202萬元。
在向唐國清等人付款的21人中,張家界市的楊某丙匯款最多:近22萬元;岳陽市湘陰縣的李某丁匯款最少:2000元。
重罰
據(jù)判決書,12人均以敲詐勒索罪被判刑。
判決書中,唐國清、李毅、李旭、漆建國被認為是組織領(lǐng)導者,是主犯。唐國清被判14年;李毅被判9年;李旭被判4年;漆建國被判11年。
伍玉平、王育華,姜春艷(女)等8人被認定在該團伙中起次要作用,被法院認定為從犯。被判處一年管制到十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罰。
姜春艷是從犯當中被判刑最重的人,也是被檢察機關(guān)指控為主犯的唯一一名女性。
警方調(diào)查信息顯示,2010年,漆建國從番禺市某酒店KTV場所找來姜春艷,以包吃包住、每月工資3000元、每拍攝一個與官員發(fā)生性關(guān)系的視頻2000元的條件入伙。自此一直在該犯罪團伙。
后來加入的龍明珠也是由姜春艷介紹。
在后期,姜春艷在團伙中的地位上升。每偷拍一個性愛視頻,唐國清等人向她支付1萬元。
案卷顯示,李毅來自衡陽市祁東縣,團伙中的其他5位男性,均為湖南永州祁陽縣人,他們大多自幼相識。唐國清和漆建國為同村人,李旭和伍玉平同一個鎮(zhèn)子。
2014年3月中旬及10月底,新京報記者走訪了該團伙中李毅、唐國清、李旭等部分人員的家。
李毅的岳父陳學斌(化名)告訴剝洋蔥(微信ID:boyangcongpeople),李毅曾在部隊當兵,轉(zhuǎn)業(yè)后分配到祁東縣婦幼保健院,后通過關(guān)系進入縣政府,給縣委辦領(lǐng)導開車,但一直無法轉(zhuǎn)正為“在編人員”。
有一次,他對家人抱怨說,自己替領(lǐng)導做了很多事情,但工資遠沒有領(lǐng)導高,也沒有年終獎、補助等福利,心理不平衡。
2004年左右,在朋友的邀請下,李毅辭職,到上海做起賣書的生意。“那段時間,由于生意不好,他基本上往返于祁東和上海、南京之間,沒有正式落腳的地方?!?/p>
李旭、唐國清等人與李毅經(jīng)歷類似:他們高中畢業(yè)后,離家多年并經(jīng)歷多份不如意的工作,苦于“沒有錢花”,想到利用女子色誘官員并錄像,然后進行敲詐勒索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