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十堰2月24日電(通訊員高先虎 王琴)張某等6名廣西籍男子通過QQ群設套,謊稱退還“合同保證金”,騙取丹江口市一單位76萬元。此案經公安機關成功破獲,日前,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詐騙罪對犯罪嫌疑人張新寧等6人批準逮捕。
去年11月21日,犯罪嫌疑人張某等人組成QQ詐騙團伙,利用互聯網冒充丹江口市一單位領導,向該單位一員工發(fā)送郵件,要求其收集、制作本單位員工通訊錄,發(fā)送至犯罪嫌疑人使用的電子郵箱。
當日12時54分,該詐騙團伙再次冒充領導,通過電子郵件,要求該單位財務管理人員全某某加入由3個QQ號碼組建的QQ聊天群。而在此之前,犯罪團伙根據此前獲取的人員信息,將3個QQ號碼的昵稱分別更改為該單位3位領導的姓名。犯罪團伙與全某某進行QQ聊天,使其誤以為該單位與江蘇一公司簽訂了合同,需要與該公司的“賀總”進行電話聯系。
隨后,該詐騙團伙使用手機冒充“賀總”,與全某某通話,告訴全某某簽訂的合同要取消,但“合同保證金”已轉至該單位一領導的個人賬戶。
當日15時許,該詐騙團伙繼續(xù)操作QQ聊天群,冒充領導與全某某進行聊天,以退還“合同保證金”的名義,誘騙全某某操作該單位基本賬戶向犯罪嫌疑人提供的江蘇某地工商銀行賬戶轉賬76萬元。轉賬后,犯罪團伙隨即將詐騙所得76萬元轉賬至另一銀行賬戶。在聯系他人進行洗錢操作后,張某等人將犯罪所得分贓。
事后,全某某察覺被騙,遂向警方報案。警方依法偵查后,將該案提請丹江口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檢察院經審查后,于今年2月9日,依法對張某等6人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辦案檢察官介紹,該QQ詐騙團伙采取分工協用的方式,共同完成詐騙犯罪。其中,團伙中的“大佬”充當“鍵盤手”,尋找企業(yè)財會人員作為詐騙對象,冒充該企業(yè)“領導”與其通過網上QQ聊天,在取得信任后要求財會人員往其掌控的銀行卡內匯款。其他犯罪分子充當“洗錢客”,將詐騙匯入銀行卡的贓款由“中介”在“地下錢莊”采取轉帳、貨幣兌換等方式將贓款洗黑變白,逃避公安機關偵查。最后,詐騙團伙中的“馬仔”充當“取款機”,對大額贓款用化整為零的方式提取現金,按比例分贓獲利。
辦案檢察官提醒,利用QQ聊天獲取相關信息后實施詐騙犯罪,雖然網上不易辨認和識別,但只要被害人保持警惕,多留個心眼,在匯款前與當事人用電話或者當面核實確認,就可以識破騙子的花招和伎倆,有效防止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