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某被處以十日行政拘留的處罰張某被處以十日行政拘留的處罰

  4月28日,鄖陽區(qū)一派出所竟上演了一出“真假美猴王”的戲碼,24歲的男子張某某著制式警服冒充十堰市公安局特警支隊副大隊長試圖向辦案民警施壓,結果“業(yè)務不精”辦外行事、說外行話漏了餡。

  4月28日14時許,鄖陽區(qū)公安分局譚山派出所民警依法組織一起治安案件的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但涉案當事人王某卻帶著一名身著制式警服的青年參與調解,在交談中,該“警察”自稱是十堰市公安局特警支隊副大隊長張某,不僅對該起案件指手畫腳,還要求派出所民警迅速讓另一方當事人賠償王某某,但是對公安術語知之甚少,說的盡是外行話。

  “張大隊”的行為引起了組織調解的派出所教導員盛飛的警覺,他悄悄將其佩戴的警號“076286”發(fā)給同事賈石以查明真?zhèn)巍=?jīng)查詢,這個警號確實是隸屬湖北序列的警察編號,但卻是屬于麻城公安機關序列,并非十堰市公安機關警察序列,而且該民警也年過五旬!

  賈石迅速將情況向所長、教導員匯報,一行人迅速請“張大隊”出示警官證,并向其“打聽”市局特警支隊相關情況,該男子神色慌張、言辭閃爍。突然,他車都不要了,借打電話為由向派出所門口跑去。

  “抓住他!”15時20分,所長李濤一聲吼,教導員盛飛、民警賈石一擁而上,追了幾十米后,將正在逃跑的“張大隊”擒獲,周邊百姓還在納悶:“警察為啥抓警察”?

  經(jīng)過檢查、突審,民警在其車上找到了另外幾套制式警服,“張大隊”坦白交代了原委。

  他確實姓張,但不是警察,只是荊門一名無業(yè)青年。因從小就崇拜警察,今年3月通過非法渠道獲得幾套制式警服后,便經(jīng)常通過微信上傳著警服照片,向網(wǎng)友炫耀,以滿足其虛榮心。案發(fā)前,以為其真是一名警察的朋友王某某邀約他到派出所參與調解,好給自己“說點好話”。張某某放不下面子便“赴約”,準備為朋友“出頭”。

  沒想到,還是當場現(xiàn)了原行。

  4月29日,經(jīng)鄖陽區(qū)公安分局裁決,張某因非法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裝,依法被處以十日行政拘留,并處五百元罰款,警服來源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記者 李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