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多書記” 的失控人生
——湖北(房縣)野人谷省級自然保護區(qū)原黨委書記呂興國違紀違法案件剖析
秦楚網(wǎng)訊(十堰日報)
在房縣提起呂興國,大家都稱他為“哥們多、牌局多、票子多”的“三多書記”。
如果不是東窗事發(fā),呂興國可以說是“安全著陸”了。32歲當上房縣萬峪河鄉(xiāng)黨委書記,42歲成為房縣國土資源局“重權在握”的局長,56歲提拔為副縣級干部并擔任湖北(房縣)野人谷省級自然保護區(qū)黨委書記,呂興國的仕途可謂一帆風順。
但隨著手中權力的逐步增大,他開始忘乎所以,弄權腐敗,對金錢、權力的貪欲,讓其不能自拔,最終受到黨紀國法嚴懲。該案涉及金額532.3萬元,其中受賄金額230.5萬元,呂興國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
哥們多,黨性在老板“圍獵”中迷失
官商交往必須守度有道,把握好公私分明的界限,交往過度,就會倒在“官商勾肩搭背”的陷阱里。
權力的瘋狂,首先是掌權者自己的迷失。呂興國從一個公認的能吏,墮落為腐敗分子,關鍵在于思想“出軌”,黨性缺失。
呂興國出生在房縣一個小山村,從一名公社干部,一步步干到鄉(xiāng)鎮(zhèn)黨委書記、房縣國土資源局局長,直至副縣級干部。從政初期,他守紀律講規(guī)矩,工作有魄力,有“勇于任事”之美譽。特別是他任房縣萬峪河鄉(xiāng)黨委書記期間,帶領群眾憑著艱苦奮斗、自力更生的“萬峪精神”,使該鄉(xiāng)一度成為全省脫貧致富模范示范點。
1999年,42歲的呂興國被任命為房縣國土資源局局長,有了“大顯身手”的舞臺,呂興國的人生發(fā)生了轉(zhuǎn)折,只不過這個轉(zhuǎn)折讓他日后栽了跟頭。
隨著職位的變遷,手握土地收儲、土地出讓、房地產(chǎn)調(diào)控等重權的呂興國,成為了開發(fā)商爭相拉攏的“紅人”。吃請玩樂、推杯換盞,呂興國原本以為只是走走過場的工作應酬,可沒想到時間一長,看到老板們一擲千金的“瀟灑”和想要什么就有什么的“無所不能”,他的心態(tài)漸漸失衡。呂興國在懺悔書中寫道:“和這些老板們相比,自己的能力不比他們差,付出的也遠比他們多,而自己一年到頭辛辛苦苦工作,工資每月也就兩千多元?!?/p>
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改變,使呂興國心中奉獻與索取的天平失衡,對老板們獻上的“殷勤”習以為常,對老板們送上的禮金禮品也照單全收,天天與商人推杯換盞、稱兄道弟。公開帶著自己的情人和這些“小兄弟”們出入酒店、歌廳、會所,關系好得如同“狗皮襪子沒反正”。久而久之,他忘記了自己的身份、職責,也把黨紀國法拋于腦后。在他看來,枯燥的說教與刻板的紀律,都不如交幾個“樂善好施”、“手眼通天”的朋友來得實在。
商人王某是呂興國的“鐵哥們”,在呂興國的關照下,王某獲得了房縣城關鎮(zhèn)警民街一塊土地,他的孩子也被呂興國安排到房縣國土資源局上班,呂興國獲得了15萬元的“感謝費”;商人高某為了承攬工程、結算工程款方便,先后送給呂興國22萬元現(xiàn)金。呂興國在短短數(shù)年間收受“哥們”、“朋友”送上的款物就達312.3萬元。
對于這些老板們來說,他們追求的是“放長線釣大魚”,通過與呂興國保持良好關系,可以承攬更多工程,撈取更多好處。在呂興國看來,收錢也是“安全”的,認為“兄弟們”不會出賣他,上門送錢并不一定是來求他辦事的,純屬人情往來,自己也會適時地給“兄弟們”回禮。況且,平時打個招呼或行個方便,都不過是舉手之勞,并不違法。
殊不知,靠金錢和利益建立起來的朋友關系不過是一個權錢交易的借口,哪有真正的友誼可言。呂興國盡管對“兄弟們”“關愛備至”,但當其東窗事發(fā)時,恰恰就是這些“鐵哥們”的交待,為案件突破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