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常鳳:以前沒有遇到這種情況,心里很慌張。

  新京報:第一次作案是什么時間?

  姚常鳳:在浙江那一次。

  新京報:那時候你多大年齡?

  姚常鳳:差不多20歲。

  新京報:在浙江新昌那一次為什么作案?

  姚常鳳:想強奸那個小女孩。

  新京報:多大的孩子?

  姚常鳳:10歲左右。

  新京報:那后來為什么把一個小男孩和那個小女孩一起傷害了呢?

  姚常鳳:因為小男孩在喊,怕他們告密。

  新京報:怎么傷害的?

  姚常鳳:男孩用菜刀,他家里的菜刀,女孩用凳子,這么高(兩手比劃)。

  

7月10日,湖南沅陵縣看守所,姚常鳳冷靜講述自己作案情形。新京報記者安鐘汝 攝7月10日,湖南沅陵縣看守所,姚常鳳冷靜講述自己作案情形。新京報記者安鐘汝 攝

  “藏匿深山,沒吃的就喝水、吃野果”

  新京報:在浙江新昌作案后去了哪里呢?

  姚常鳳:作完案,坐公交車去了新昌縣城,后來到一個鎮(zhèn)上,有山就跑到了山里了。在山里。頭幾天沒有吃的,沒吃的就喝水、吃野果。

  新京報:那后來怎么又從浙江跑道湖南龍山了呢?

  姚鳳常:就想到離老家近一點。

  新京報:你怎么找到路的?

  姚常鳳:開始是找了一個地圖,跟著地圖走。有時候坐車,有時候走路。走半天休息半天。晚上住橋下面,沒有人住的地方。

  新京報:在龍山呆了多久?

  姚常鳳:一年。在城郊的位置。

  “看女孩落單才下手”

  新京報:在湖南龍山,你又傷害了一個女孩?

  姚常鳳:是一個十五六歲的女孩,當(dāng)時想對她強奸。

  新京報:你怎么把她傷害的?

  姚常鳳:我當(dāng)時身邊有刀,用一個水果刀害了。把尸體藏在一個墳里,在一個溝渠旁邊,然后我就跑了。

  新京報:你為什么三次都選擇未成年的小女孩作案?

  姚常鳳:不知道,就是看她們落單才下手,不落單是沒有機(jī)會的。

  新京報:你沒有刻意選擇這樣的作案對象?

  姚常鳳:沒有,只是看他們落單就有這么想法,沒落單就沒有這個想法了。

7月10日,湖南沅陵縣看守所,姚常鳳冷靜講述自己作案情形。新京報記者安鐘汝 攝7月10日,湖南沅陵縣看守所,姚常鳳冷靜講述自己作案情形。新京報記者安鐘汝 攝

  感覺害了人無所謂

  新京報:你對你傷害過的人會有悔意嗎?

  姚常鳳:這個不知道。

  新京報:感覺傷害了他們也無所謂?

  姚常鳳:(點頭)

  新京報:你看到過自己的通緝令嗎?

  姚常鳳:在浙江作案后沒有看到,第二次在龍山那次后看到了。

  新京報:從2011年在浙江新昌作案以后,你逃了多少地方?

  姚常鳳:大概就是從浙江到家鄉(xiāng),沿著這條線走。

  新京報:你逃亡中主要依靠什么交通工具,吃住怎么解決?

  姚常鳳:主要是騎自行車,從浙江逃出來的時候身上有錢,有時候撿瓶子賣錢,我沒有住過旅館,晚上住山洞、橋下面和沒有人的房子。我野外生存能力很強。